作者: amos56 (阿莫斯) 看板: sex
標題: [新聞] 酒後猥褻友人幼女 男判4年
時間: Tue May 22 22:25:17 2012
酒後猥褻友人幼女 男判4年 【19:50】
〔中央社〕苗栗縣44歲黃姓男子酒後陪友人到國小找友人的女兒,但黃男卻趁機將友人幼
女拉至樓梯間猥褻得逞。苗栗地方法院今天依加重強制猥褻罪判他有期徒刑4年。
根據法院判決書,黃姓男子去年3月間,陪同女童父親到某國小班上找女兒,兩人將當時
正在上課後安親課程的女童叫出教室,到樓梯轉角談話;但不久後,黃男單獨將女童帶往
教室走廊盡頭,把手伸入女童內褲內撫摸猥褻。
課後輔導老師因為女童逾20分鐘都沒返回教室,請班上學生協助尋找,同學發現女童獨自
躲在樓梯間平台哭泣,但父親與黃男早已離去;老師察覺有異,告知班導師,班導師追問
才得知女童慘遭父親友人伸狼爪。
檢警調查,女童因父母離異,與祖父母同住,父親長期在外工作,僅偶爾回家探視;女童
父親向警方供稱,事發當天因喝醉酒,在昏沉狀態,並不清楚發生什麼事。女童則證稱,
她都叫黃姓男子為「阿伯」,案發當時「阿伯用手伸進去我褲子裡面」。
檢察官偵辦時以黃男在學校內,對女童性侵,「膽大妄為,目無法紀」,以刑度較重的加
重強制性交罪起訴;但法院審理時,以女童只稱被告將手指伸入褲內撫摸,加上案發時又
未採證檢驗,無從證明被告有用手指「性侵」,改依加重強制猥褻罪,將黃男判刑4年。
全案可上訴。
http://udn.com/NEWS/BREAKINGNEWS/BREAKINGNEWS2/7109538.shtml
獸父只關四年夠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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→ eqmblcor:5F猥褻自己的肛門 05/22 22: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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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 nightone1022:樓上.... 05/22 23: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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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May 23 Wed 2012 08:4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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