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 luke7459 (TsingHua) 看板: StupidClown
標題: [無言] 嗆「你撞撞看」 檢認定同意攻擊
時間: Tue May 15 19:04:35 2012

板工提醒:內容少於二十字 或 少於三行,會立刻砍文,並視情況劣退!
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
這起判例讓被害人直呼離譜!台東一名黃先生日前和人發生衝突,對方揚言開車衝撞,一
氣之下他回嗆「你撞撞看啊」,對方竟然真的衝撞他的愛車,他因此提告,沒想到檢察官
認為,被告是在黃先生的同意下攻擊,屬於「阻卻違法」中的承諾行為,予以不起訴。

讓車主無法接受,法界人士也覺得有爭議。 電影片段:「打我啊,笨蛋。」

公堂之上嗆聲「打我啊」,就換來一頓拳打腳踢,打人的卻沒事。電影片段:「大家都聽
到了,是他叫我打,我才打的,像你這種要求,我這輩子沒見過。」

但電影搞笑橋段真實上演,可就令人傻眼,黃姓男子的轎車車頭被整個撞爛,開車衝撞的
男子卻獲不起訴,就因為他嗆了一句「你就撞撞看啊」。

黃姓車主:「好啊,你撞啊,我有講這句話沒錯,如果真的以這樣子就不起訴的話,那下
次我就拿刀子去砍人就好了,說實在的,我整個都傻掉了,怎麼會這樣子,變成不起訴。


車主直呼太離譜,對方因為和他積怨,開貨車來恐嚇要衝撞他,一時氣急回嘴嗆聲,竟然
檢察官竟然認定是他同意被衝撞,檢察官引用法條,這是屬於阻卻違法的「承諾」行為,
是指當事人的言行、形式上違反法律,卻不用被處罰。

只是刑法24條規定,為避免生命、自由、財產,在不得已的情況才不罰,如今卻用在衝撞
車輛的毀損案件上,引爆法界爭議。律師吳漢成:「這個不起訴處分書或許有可採之處,
如果再把它前因後果對照,這可能在經驗法則上就有所欠缺了。」

台東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吳怡明:「告訴人應該是出於真意所為的意思表示,所以檢察官才
會做出阻卻違法的認定。」

地檢署認為檢察官做了專業判定,當事人不服,可以提出異議,但只要嗆聲就等於同意被
攻擊,這樣的判例讓被害人及部分法界人士,都很難接受。

--
推 porterlevis:我上次在陽明山的山頭,看到一個穿白衣服的女人,她自 12/29 22:22
→ porterlevis:己一個人站在雨中,手中拿著一把小小的摺疊傘,風颳 12/29 22:23
→ porterlevis:阿颳的,雨傘也跟著晃來晃去,我停下車,問道:小姐 12/29 22:23
→ scar906:雨大..只見他緩緩的走進山壁中 只露出半邊臉跟腐爛的 12/29 22:23
→ porterlevis:需要搭便車嗎?我剛好要下山,結果她對我說: 12/29 22:24
→ scar906:全套 1500... 12/29 22:24

--
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
◆ From: 140.114.218.111
NaZiTiGer:是頗好笑的啦...老實說雖然感覺不合理 05/15 19:43
NaZiTiGer:但是嗆人的自己也很好笑 嘴砲= = 05/15 19:43
s873232001:檢察官一定有看電影 九品芝麻官 05/15 21:19
chosen4040:大推啦!! 一堆耍嘴砲沒被打過 這下可以合法打人了 05/15 21:44
chosen4040:一堆機車的小混混 平常在附近聚眾鬧事 05/15 21:46
chosen4040:這下可以聯合附近的住戶狠狠打他們一頓了 05/15 21:46
jeoca:像你這種要求,我這輩子沒見過。 05/15 23:31
Gitai:www 05/16 00:31
lex65536:只有我覺得檢方是對的嗎= =? 單論他們必須是執法的立場 05/16 01:12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國際新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